1.6. 推理规则
所谓 论证(argument),是指一连串的命题并以结论为最后的命题。所谓有效性(valid),是指结论或论证的最后一个命题必须根据论证过程前面的命题或前提(premise)的真实性推出。也就是说,一个论证是有效的当且仅当不可能出现所有前提为真而结论为假的情况。
命题逻辑的有效论证
∴p→qpq
语句((p→q)∧p)→q是一个永真式。当p→q和p都为真时,我们知道q肯定是真。 我们说语句的这种论证形式是有效的。
- 定义1
- 命题逻辑中的一个论证是一连串的命题。除了论证中左后一个命题外都叫做前提,最后那个命题叫做结论。一个论证是有效的,如果它的所有前提为真,蕴含着结论为真。
命题逻辑中的[论证形式]是一连串设计命题变元的复合命题。无论用什么特定命题来替换其中的命题变元,如果前提均真时结论为真,则称该论证形式是有效的。
从有效论证形式的定义可知,当(p1∧p2∧⋯∧pn)→q是永真式时,带有前提p1,p2,…,pn以及结论q的论证形式是有效的。
证明命题逻辑中论证有效性的关键是要证明它的论证形式的有效性。
命题逻辑的推理规则
我们可以先建立一些相对简单的论证形式(称为推理规则)的有效性。这些瑰丽规则可以作为基本构件用来构造更多复杂的有效论证形式。
永真式((p→q)∧p)→q是称为假言推理(modus ponens)或分离规则(law of detachment)的推理规则的基础。这个永真式导出了下面的有效论证形式,
∴p→qpq
确定如下给定的论证是否有效,并且确定有论证的有效性是否可以推出它的结论一定为真。
如果2>23,那么(2)2>(23)2.我们知道2>23,因此(2)2=2>(23)2=49
解 令p为命题2>23,令q为命题(2)2>(23)2。论证的前提为p→q和p,而q是结论。这个论证是有效的,因为可以通过假言推理这个有效论证形式来构造。然而其中的前提p为假,所以我们不能得出结论为真。
这里要注意论证有效和结论为真,不能混为一谈。论证有效,是保证结论为真的一个前提条件,只有论证有效且所有前提为真才能推出结论为真。
推理规则 | 永真式 | 名称 |
---|
∴pp→qq | (p∧(p→q)→q) | 假言推理 |
∴¬qp→q¬p | (¬q∧(p→q)→¬p) | 取拒式 |
∴p→qq→rp→r | (p→q)∧(q→r)→(p→r) | 假言三段论 |
∴p∨q¬pq | ((p∨q)∧¬p)→q | 析取三段论 |
∴pp∨q | p→(p∨q) | 附加率 |
∴p∧qp | p∧q→p | 化简率 |
∴pqp∧q | ((p)∧(q))→(p∧q) | 合取律 |
∴p∨q¬p∨rq∧r | ((p∨q)∧(¬p∨r))→(q∨r) | 消解律 |
使用推理规则建立论证
证明前提“今天下午不是晴天并且比昨天冷”,“只有今天下午是晴天,我们才去游泳”,“如果我们不去游泳,则我们将乘独木舟游览”,以及“我们乘独木舟游览,则我们将在黄昏前回家”,推导出结论“我们将在黄昏前回家”。
- p: 今天下午是晴天
- q:今天比昨天冷
- r:我们将去游泳
- s:我们将乘独木舟游览
- t: 我们将在黄昏前回家
那么这些前提可以表示为¬p∧q,r→p,¬r→s,s→t
只有今天下午是晴天,我们才去游泳,晴天不一定去游泳,但是去游泳了一定 是晴天所以表示成r→p,而不是p→r
1.2.3.4.5.6.7.8.¬p∧q¬pr→p¬r¬r→sss→tt前提引入化简率前提引入取拒式前提引入假言推理前提引入假言推理
∴∴∴∴¬p∧q¬pr→p¬r¬r→sss→tt
消解律
消解律永真式((p∨q)∧(¬p∨r))→(q∨r)
证明假设(p∧q)∨r和r→s蕴含结论p∨s
===((p∧q)∨r)∧(r→s)((p∨r)∧(q∨r))∧(¬r∨s)(q∨r)∧((r∨p)∧(¬r∨s))(q∨r)∧(p∨s)分配率和条件命题逻辑等价式交换律和结合律消解律
为什么证明的结论中多了(q∨r)
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