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集合的基数
可数无限集: 集合中的元素是可列举的。如正整数集。
不可数无限集: 集合中的元素不可列举。如实数集。
- 定义1
- 集合和集合有相同的基数(cardinality),当且仅当存在从到的一个一一对应。当和有相同的基数时,就写成。
- 定义2
- 如果存在一个从到的一对一函数,则的基数小于或等于的基数,并写成。再者,当,并且A和B有不同的基数时,我们就说的基数小于的基数,并写成
可数集
[info] 一个集合或者是有限集或者与自然数具有相同的基数,这个集合就称为可数的(countable)。一个集合不是可数的,就称为不可数的(uncountable)。如果一个无限集是可数的,我们用符号( 阿里夫)。来表示集合S的基数。写作。并说S有基数“阿里夫零”。
- 定理1
- 如果和是可数集合,则也是可数集合
- 定理二
- SCHRÖDER-BERNSTEIN定理 如果和是集合且 和 ,则 。换言之,如果存在一对一函数从到和从到,则存在和之间的一一对应函数